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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20:4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31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岗位:火灾事故协查员1名。
工作职责:辅助执法人员开展事故现场勘验等调查的相关工作;协作完成事故分析以及事故警示宣传工作;对内部业务系统数据进行辅助录入和提取、对事故调查技术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等。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4年1月26日至2004年1月26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持有C1及以上驾照。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以及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存在劳动争议纠纷的人员。
7.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或辞退的消防文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
8.参照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8:00截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以及《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表格发至2429589719@qq.com邮箱进行报名,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XX消防文员”。
3.报名要求。①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②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③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正反面A4纸规格;④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二)资格审查
1.我单位将对收集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下一步工作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淘汰,且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顺序依次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为达标(合格)项目,不计入考核测试总分数。体能测试共三项科目,平均分数未达到60分的为不达标,予以淘汰;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以系统结论为准,未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评判细则和测试标准见附件2)。
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分值占比依次为60%、40%。其中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行确定。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内容以基本法律知识、基本素质测试为主。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未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中有一门不及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检
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
我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含复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试用期
经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等均合格后,我单位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1个月。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或主动放弃本次资格的,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政审和聘用
(一)政审
试用期结束后,综合工作完成、现实表现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开展政审。政审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被政审人选达不到文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予以淘汰,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由我单位统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保险
(一)工资构成。消防文员的工资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执行。
1.基本工资。消防文员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各岗位人员根据学历、取得证书及现实表现等予以定岗定级定档,一般按初级1档确定基本工资。
2.值班补助和奖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二)保险待遇: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员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13890805436陈老师
(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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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cpta.cn/newsDetail/9117.html